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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成立营口老字号企业协会的实施建议》(第245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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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营口老字号企业协会的实施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老字号企业和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字号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升级“老字号”工作部署,持续夯实本土老品牌保护发展根基,同步谋划市级老字号体系搭建,全面构建省、市两级老字号梯度培育格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老字号发展纳入全市中长期顶层规划

我市强化顶层统筹,已将老字号保护传承、品牌推广等重点工作纳入营口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是紧扣全市文旅体商深度融合发展总体要求,围绕城市历史文脉保护、本土“营字号”品牌培优提质两大核心任务,明确盘活本土商贸老品牌资源、打造百年老店特色商业IP、完善本土传统品牌全链条培育推广体系等重点工作方向。二是将推进老字号发展工作作为激活消费市场、传承营口河海商贸文脉、补齐现代商贸服务体系短板的重要抓手,为后续组建老字号行业协会、常态化开展老字号培育评审、规范行业监管提供了坚实的规划支撑和政策保障。

    (二)存量老字号资源稳步扩容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0家辽宁老字号企业,业务涵盖食品加工、餐饮服务、日用消费品等民生商贸领域,培育出金刚山烤肉、鹏昊大米、老世兴银楼等一批群众认可度高、地域辨识度强的本土特色品牌,积淀了深厚的营口商贸历史文化底蕴,为组建行业协会储备了优质会员主体。

    (三)市级老字号认定体系加紧完善

对标《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辽宁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借鉴沈阳等地成熟经验,我市正在起草编制《营口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市级老字号申报条件、评审流程、动态监管、扶持激励、标识使用、退出机制等全链条规则,即将构建标准化、规范化、闭环式的市级老字号管理体系,补齐我市无本级老字号评定机制的短板。

    (四)常态化品牌推广活动持续落地

常态化组织全市老字号企业参与中华老字号活动周、辽洽会、重点消费品博览会、本地区促消费市集等各类展会活动,助力老字号拓市场、树品牌;同步推动老字号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开展线上直播带货、文创产品研发,推动传统老字号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对成立营口老字号企业协会的意见采纳情况

我局原则上赞同并采纳提案建议。成立营口老字号企业协会,能够有效补齐当前行业管理短板:一是搭建政企直通桥梁,精准传达各级老字号扶持政策,收集企业发展诉求,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强化行业自律,统一规范营口老字号经营标准、标识使用、宣传口径,维护本土老字号整体品牌形象;三是整合行业资源,推动老字号企业抱团参展、联合宣传、资源共享,破解单个企业规模小、宣传弱、创新难的困境;四是助力市级老字号认定工作落地,协助商务部门开展史料收集、初审摸排、日常监管、年度复核等配套工作,构建“政府监管+协会自治+企业自律”的多元协同管理模式。

    三、成立协会的必要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相关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依据《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等规定,协会发起人需满足会员数量要求,确保单位会员30家以上且具有广泛行业代表性。同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规范协会名称、落实固定办公场所、完善协会章程与内部组织机构,落实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确保新组建的社会团体具备成立登记的各项资质条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仅有10家辽宁老字号企业,会员总量暂未达到30家以上的协会注册成立硬性门槛,尚不具备即刻组建协会的基础条件。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推进首批营口市级老字号申报评审工作,持续扩容本土老字号企业储备库,壮大行业主体规模,为满足协会组建准入条件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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