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营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营口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营政公领发〔2021〕1号)要求,结合营口市商务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党内监督条例、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凡公开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真实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半公开或假公开,不失信于民。
3.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简明清楚,通俗易懂;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党员和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凡与商务发展密切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都要依照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分层面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或有关方面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规范、具体、统一,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一)机构职能权限。包括主要职责和内部机构设置;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情况。
(二)行政权责清单。包括商务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权力项目的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对商务领域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情况。
(三)资金使用管理。包括单位预决算、重大专项经费使用、重要财务支出等情况。
(四)服务民生情况。包括商务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及相关措施;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定、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内外贸发展的有关政策情况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情况。
(五)其他公开内容。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需要临时公开、公示的事项。
(六)下列信息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扩大公开范围,更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局机关提供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恐慌、动荡或紊乱的信息;
5、与刑事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刑事诉讼公平、公正进行的信息;
6、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公开方式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行业实际和职能特点的公开形式,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通过商务局网站进行公开;
2、印发文件、通报、简报等;
3、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情况通报会、民主生活会;
4、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5、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领导,建立完善领导小组机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部门进行管理,专门人员保障;同时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目标考核责任制,完善依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各科室按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要求,定期公开相关工作事项;抓住群众和办事单位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办事程序,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施。强化日常监督,建立约束机制,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内部要健全、完善管理,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随时反馈群众的呼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设专人承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