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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将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的建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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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3月鲅鱼圈海关就向营口市政府建议: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抓住当前发展机遇,争取将营口港B型保税物流中心作为营口综合保税区的一个园区进行升级,实现营口综合保税区“一区两园”,协同发展。针对建议,市政府要求市商务局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我市保税功能区的升级契机,多次赴营口港和自贸片区调研座谈,了解营口综保区和营口港B型保税物流中心业务功能需求,积极向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营口自贸区管委会也多次赴大连海关、鲅鱼圈海关及辽港集团探讨营口综合保税区“一区两园”、协同发展事宜,推动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政策覆盖、联动发展,满足企业多元化业务需求,促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目前营口综合保税区、辽港集团公司就营口港B型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初步达成共识;省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了营口港B型保税物流中心升级的一些必要条件,包括升级后的基本规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支撑,以及升级的软件、硬件建设要求;同时,我们联系了营口港B型保税物流中心可研报告的编制专家,共同探讨编制营口港B型保税物流中心升级可行性研究相关事宜。

二是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发挥自贸区区“先行先试”优势。积极推动综合保税区与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协同发展,在项目共建、信息共享、创新政策复制推广、共同开展招商引资、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有所突破。结合综保区饲料加工项目发展情况加强与保税物流中心研究探讨,将保B作为项目的仓储基地,将综保区作为项目的加工基地,通过高效的物流轮转,节省企业建设费用,减少建设周期。进一步强化资源共享,双方共同分享客户信息、业务信息、产业信息、政策信息,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注册、经营地址。结合双方各自优势,按照“五大中心”建设要求,做好产业规划,明确各自主导产业,共同开展招商推介,为对方介绍企业资源,避免恶性竞争,形成发展合力。将营口综保区开展的各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复制推广至保税物流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共同开展通关便利化和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不断提高海关监管效能。明确协同发展的负责领导和具体业务联络人,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议,解决协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鲅鱼圈海关全力支持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积极宣传营口独有的自贸区、高新区、综保区“三区”合一 叠加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落地发展;进一步优化通关服务, 压缩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为综保区内企业提供满意的口岸通关服务;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实施信息共享,推进营口综保区更快发展,为升级提供可能条件。优化服务,主动对接保B中心业务发展需求,积极开展监管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吸引大型优质项目, 为中心升级创造条件。

在前期调研和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争取的基础上,目前营口港B型物流保税中心升级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的着一定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目前现有营口综合保税区的业务还不够饱和,缺乏业务量的支撑,向国家申请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必要性还不够强。二是我们招商引资力度和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缺少必要可行的项目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和海关建议,做好顶层设计。一是做好内功,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夯实项目基础。二是抓住机遇积极向国家、省相关部门汇报,加强与大连海关、辽港集团等单位沟通协调,扎实推进营口港B型保税物流中心升级工作。同时感谢刘晨业代表对营口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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