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景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网红经济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发展直播电商方面,我市遵循顶层设计与具体落实同时推进的原则,市政府主要领导准确把握直播新业态发展趋势,提前谋划,于去年4月末推动出台了《营口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选取8个重点方向作为未来3年发展直播电商的落脚点,力争将我市打造成“网络流量的新高地”。同时,各县(市)区抢抓先机,结合各自域内产业特点,形成了差异化发展的局面。目前,老边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网红经济”发展思路。“网红小镇”在知名度及建设内容上都已形成先发优势。盖州市煜鼎“东北网红温泉小镇”、鲅鱼圈区“天赐-满族民俗文化旅游综合体”、西市“营口1861网红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均有力有序推进。
目前我市共培育网红直播基地10余家、引进MCN机构30余家,其中老边网红小镇被评为辽宁省首批电商直播示范基地,西市1861网红电商产业园、盖州东北网红温泉小镇电商直播基地被评为辽宁省第二批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并且已组织营口市站前电商直播基地、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新零售产业园等四家基地申报辽宁省第三批电商直播示范基地。2020年辽宁省电商直播节,营口市以7天成交1.96亿元的成绩获全省第四名。主播“娘娘家”直播带货销售额900余万元,荣获“十佳电商主播”;盖州德辉水产“滢辉海蜇”荣获“十佳辽货优品”;营口电商谷科技有限公司荣获“十佳MCN机构”。
充分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围绕营口“中国网红经济之都”建设,积极实施“网红经济+文化旅游”战略,开展多次文旅直播互动活动,多角度、多层次推动短视频、直播等传播方式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应用。下一步将不断丰富“网红文旅”资源。顺应大众旅游时代的特点,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更好满足“网红文旅”的多样化需求。并培养壮大“网红文旅”人才队伍。积极引进外部网红资源,鼓励旅游企业与网红签约,开展旅游宣传和代言活动,加强本地“文旅网红”孵化;扩大“网红文旅”产品销售。开发适合网红渠道销售的文旅产品,推出特色旅游商品、网红旅游线路、文化惠民卡、旅游优惠活动等。努力激活“网红文旅”的市场,在网络新媒体力量的推动下,不断激发和满足人们对创意休闲生活、特色文旅资源、文旅产品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并在互联网传播中持续放大,引发更多人的关注,形成旅游爆点。
截止到目前,我市的大米、水果、营口海蜇等100余种品种,实现线上销售及农产品在全国全网的直销。我市组织农业企业和电商平台进行对接,与京东、阿里巴巴等服务平台进行深度合作,并开展了“爱我营口,电商助农”活动,倡导苏宁中华特色馆、京东辽宁扶贫助农馆,推销优质特色农产品的单品上架活动,对营口特色大米、营口大酱、海蜇等优势产品进行宣传,从而推动与电商的融合发展,创新农业的发展模式。
我市将网红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需求的网络主播开展免费培训,对定点培训机构给与职业培训补贴。营口市人社局印发了《营口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将网络直播、网红营销专项能力纳入补贴目录,补贴标准为600元/人,进一步完善了电商直播领域的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和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了创业带动就业。并将电商直播领域的网络直播和网红营销方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纳入职业技能专项能力目录,成为我省首家电商直播领域从业人员的水平评价项目。考核评价的目标是提高电商直播领域从业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引导电商直播领域健康规范发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老边区成立了营口市第一家电商直播培训学校,仅半年时间开展了培训14期,其中涵盖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者,残疾人,教师,商户,企业家等人员,培训学员共计900余人。
营口市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企业真实生产项目和电商人才培养需求,完成模拟运营中心、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室(视频编辑制作室)、直播(录播)实训中心、影像拍摄工作室(创业工作室)等实训区为主的直播电商模拟运营实训中心建设任务,共享现有的校内实训中心资源,利用学校直播电商模拟运营实训中心资源,与直播电商供应链企业深度合作,提供学生人才矩阵、内容制造、短视频技术、直播场景搭建等服务。开设直播电商企业课程,加强学校现有专业与“1+8”重点产业布局融合,帮助学生利用短视频和直播赋能专业能力成长。并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将“认识见习+跟岗实习+毕业实习”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为企业导师全程融入式的“企业课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增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促进学生“零距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