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及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或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企业名称: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张官加油站,法定代表(负责人):李凯恒,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百寨办事处张官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Y2302。
变更内容:企业名称变更为大石桥市南楼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营口港船舶燃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鲅鱼圈港区加油加气站,法定代表(负责人):贺震,地址:营口市鲅鱼圈港区鸿港大道西、南三路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Y4209。
变更内容:企业名称变更为营口燃供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综合加能站(加油站)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17-2998858
通信地址:营口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