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省商务发展资金支付省级经济开发区奖补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开发〔2025〕77号)及《关于印发2025年营口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商联发〔2025〕3号)有关规定,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获得省级专项奖补资金,经辽河经济开发区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现场验收等环节,确定了辽河经济开发区4个拟支持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向有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要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市商务局开发区管理科 童洪健 0417-2998430
营口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