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及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或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营口大石桥经营部第一加油站等30座加油站,法定代表(负责人):李娜,地址:大石桥市区域内,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Y2104、LY2105、LY2106、LY2107、LY2108、LY2109、LY2110、LY2111、LY2112、LY2113、LY2114、LY2115、LY2116、LY2117、LY2118、LY2119、LY2120、LY2121、LY2122、LY2123、LY2124、LY2125、LY2126、LY2127、LY2128、LY2129、LY2130、LY2131、LY2142、LY2133。
变更内容: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姜永志
2.企业名称:盖州市双台农机油件供应站、盖州市双台农机油件供应站分站,法定代表(负责人):于晶,地址:盖州市双台镇黄旗堡村、盖州市双台镇西双台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Y3339、LY3345。
变更内容: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贤禹
3.企业名称:营口麒麟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负责人):宁宝桂,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通惠路10丁甲5号,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YC003。
变更内容:企业经营地址名称变更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永乐里4-2号。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17-2998858
通信地址:营口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