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各有关汽车销售企业:
按照国家、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25年营口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如下:
1.营口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于2025年10月10日0时停止实施。
2.2025年10月10日0时前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资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材料将被退回。《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继续按照《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