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加力支持促消费工作的通知》(辽商市场〔2024〕126号)要求,通过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第三方机构复审复核等程序,确定2024年上半年促消费拟支持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7日至31日(工作日8:30—17:00)。如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要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998864 流通业发展科
电子邮箱:ykxdlt@163.com
营口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