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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市商务局
作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发布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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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商务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营口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300元/台调整为500元/台,对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给予100元补贴。同时,对调整之前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