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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2022年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公示

来源:营口市商务局

作者:财务科

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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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口市商务局、营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营口市全面开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商联发〔2022〕13号)文件规定,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委派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并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138个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拟给予支持,现将具体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

本公示发布后,对以上项目如有异议,请在12月1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留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营口市商务局联系人:单薇薇  2998854  15140758868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市政府)

邮    编:115000

营口市财政局联系人:牟经纬 2833359  13704970882

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邮    编:115000

 

附:营口市2022年全面开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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