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保障边检机关依法依规管理口岸限定区域,维护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通关秩序,近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与营口鲅鱼圈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合印发《关于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及划定范围的通告》并对外发布,对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开展重新划定,进一步规范口岸出入境管理,保障口岸通关秩序平稳有序。
本次划定范围共覆盖66个已开放泊位、4个待开放泊位,划分16处口岸限定区域,包括鲅鱼圈中部及北部港区、鲅鱼圈南部港区、仙人岛港区等多个作业区域,涵盖散杂货、煤炭、矿产品、石化、LNG及原油等各类码头泊位,实现应划尽划。通告分别明确各片区陆域、水域口岸限定区域边界,陆域结合码头泊位实际,按泊位岸线、门机外轨、封闭围栏、码头卡口等地理标识划定;水域限定区域统一为靠泊国际航行船舶为中心的周围10米范围。
口岸限定区域是出入境边防检查实施监管的特定区域。此次通告发布,将为口岸部门开展出入境监管、港区作业管理提供清晰依据,有利于筑牢口岸安全防线,提升营口港对外开放运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