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前夕,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八部门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获批,成为此次辽宁省唯一入选的示范区。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营口市商务局紧紧围绕营口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创建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任务要求,积极推动国家级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商务部启动新一批国家级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申报后,营口市商务局按照申报要求,结合相关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进口贸易发展和创新平台建设情况,认真组织、指导申报材料和视频答辩工作,加强与上级商务等主管部门的协调争取。经辽宁省商务厅推荐,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继大连金普新区之后成为辽宁省第2家、东三省4家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之一。
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自1992年设立以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开放发展,辽港集团营口港、鞍钢鲅鱼圈新厂、华能营口电厂、信义玻璃、嘉里粮油、新东北电气等一批重大项目落户,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营口中成物流服务、嬴鱼智选跨境电商等一批重点贸易平台相继建成,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迅速成长壮大,形成了平台完善、交通便捷、物流畅通、产业集聚、机遇叠加的开放融通发展新格局,成为营口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2021年,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进口额超百亿元,达到全市进口总额的一半以上,进口商品辐射辽宁及东北地区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需求。近年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着力加快对外开放,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制造、物流、金融和文化旅游四大主导产业,构建“港城融合”相匹配的现代产业体系,已成为营口全面发展的排头兵和辽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下一步,营口市将充分发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位优势、港口优势、产业优势和功能政策优势,在“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下功夫,促进进口、产业、消费协同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模式灵活的进口示范区,融入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等重大战略,力争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高质量发展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