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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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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营口市商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经济全球化、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市场供求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市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九)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全市开放平台和载体发展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开发区开发和建设;指导促进外资项目发展;负责对各级各类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调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一)拟订全市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工作;推进全市加工贸易的发展;推动出口基地的建设发展。

(十二)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和促进活动;管理全市技术进出口、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贸易摩擦应对和贸易救济调查,承担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全市贸易摩擦应对等进出口公平贸易与产业安全预警机制,组织产业安全调查工作。

(十四)研究、分析并定期向市政府、省商务厅报送全市外商投资情况;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十五)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境外加工贸易、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审查等职责,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有关政策,依法备案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

(十七)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并开展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市口岸的涉外事务;组织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八)承办市级领导同志出访和邀请国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审批事项;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报批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营突发事件,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九)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我市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口岸的管理、协调、监督和仲裁工作;负责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外贸船舶进入非开放区事宜;协调新开通国际航线有关事宜。

(二十二)负责全市口岸“大通关”综合协调和口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口岸“三互”通关合作和“单一窗口”建设等工作;负责口岸的集疏运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的运输工作;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相关事宜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电子口岸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口岸信息化工作;指导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营;负责全市口岸工作的信息收集、统计、管理和发布工作。

(二十三)指导口岸系统进行涉外政策、法规纪律和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负责口岸旅检通关协调工作,协助处理口岸现场突发涉外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对在口岸发生的严重违反涉外政策、法规、纪律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营口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营口市商务局机关

2.营口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3.营口市商务行政执法大队

4.营口市市场运行信息中心

5.营口市外商服务局 

6.营口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营口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表1中9张公开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77.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87.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6.6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29.3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3.40%。主要是项目及职业年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43.66万元,(降低)44.8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2178.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31.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4.9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0万元。

2.项目支出546.7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5.09%。主要包括招商引资、营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334.31万元,(降低)85.39%,主要原因:一是节约开支;二是财政拨款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38.48万元

主要是项目及职业年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7.35万元,(降低)22.94%,主要原因:本年财政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93万元,项目支出546.7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34.31万元,(降低)85.39%,主要原因:一是节约开支;二是财政拨款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2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67.84%。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8.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72万元,占54.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69万元,占21.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2万元,占3.5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83.12万元,占3.82%;商业服务等支出365.39万元,占16.77%;其他支出3.1万元;占0.1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7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896.81万元,主要是日常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5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101.69万元,主要是日常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经费有结余。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72.87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有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6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8.6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结余。

(2)事业单位离退休14.0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结余。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3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68.6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5.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结余。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52.4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14.8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83.1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83.1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28万元,公务接待费22.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18.28万元,主要用于出国招商费用等,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3个,累计28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29.07%,主要是节约开支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22.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商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3批次,245人,22.57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4.34万元,(增长)17.82%,主要是本年度进一步加招商力度、招待增加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增长)16.14%,主要是本年度公车维修增加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8万元,主要用于购油和车辆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0.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8万元,比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征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财务人员赴银行存取款及大型公务活动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74.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7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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