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商电商函〔2023〕216号)、《2023-2024年度营口市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市商务局组织成立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形成了2023-2024年度省级直播电商基地推荐名单。具体如下:营口市老边区网红小镇、营口网红电商产业园电商直播基地、东北网红温泉小镇电商直播基地、营口市站前电商直播基地、营口自贸区电商直播基地、鲅鱼圈电商孵化产业园、营口扶摇直播电商基地、大石桥市创业孵化基地。
本公示发布后,对以上基地如有异议,请于12月4日至12月10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留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电商物流科2998863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邮 编:115000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2919088
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工业大厦
邮 编:115000
营口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