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营口市2023年汽油促销活动公告

来源:营口市商务局

作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发布时间:2023-02-28

【字号:

分享: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为统筹疫情防控与促消费工作,提振消费信心,加快消费市场恢复,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市将于2023年3月-4月举办营口市汽油促销活动,现予以公告:

一、活动名称:

“乐享营口 惠享美好”汽油促销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3日10:00—4月30日23:59

第一轮活动时间为3月3日上午10:00-3月7日晚23:59,之后每一轮领取和核销有效期为每周五10:00至下一个周二23:59;每轮到期后,未核销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并收回。如在其中某一轮资金用完,则活动结束不进行下一轮活动。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三、消费券类型

共计发放金额200万元,消费券面额分别为15元、30元、45元三种面值。消费满100元减15元,消费满200元减30元,消费满300元减45元。其中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分别发放100万元。

第一轮活动投入资金-云闪付

券名称

3月3日-3月7日

发放数量

发放金额

999990元

满100减15

11111

166665

满200减30

11111

333330

满300减45

11111

499995

总计

33333

999990

第一轮活动投入资金-支付宝

券名称

3月3日-3月7日

发放数量

发放金额

999990元

满100减15

11111

166665

满200减30

11111

333330

满300减45

11111

499995

总计

33333

999990

四、活动单位

营口地区指定加油站(具体名单已公告为准)。

五、活动内容

(一)参与及获得方式

参与方式一:活动期间,用户GPS定位在营口,在云闪付APP首页点击获取营口汽油消费券,消费者每轮活动每种面值可各领取一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参与方式二:支付宝app搜索“智慧营口”小程序。进入“乐享营口惠享美好”汽油促销活动会场后领取优惠券,消费者每轮活动每种面值可各领取一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二)消费券使用

消费券采用“线上投放、线下消费”的方式,按照“先到先得”方式进行领取使用,领完为止。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营口市指定加油站商户出示付款码进行现场核销。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得使用消费券购买储值卡、购物卡等消费卡,消费券只能在符合消费券发放范围内的承办单位处使用,逾期未用,视为放弃享受优惠活动,不予补偿。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消费券自动作废,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且不能再次领取。

注:本次消费券使用仅限于汽油消费,柴油消费不参与活动。

六、活动拓展

承办单位通过自行优惠政策开展促销活动的基础上,配套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活跃市场氛围,拉动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增长。

七、注意事项

1.通过云闪付APP渠道获取消费券的用户仅限GPS定位在营口的用户参与。新用户需提前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境内发行的62开头银联卡,老用户需将APP升级至最新版本。

2.通过支付宝渠道获取消费券的用户参与活动需要在支付宝上绑定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所使用的支付宝APP版本需要在10.1.62版本及以上方可正常参加活动,10.1.62以下版本需要升级后使用。

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4.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类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5.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6.此次活动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市商务局解释。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