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整治方案》要求,对市商务局党组管理的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以上(含乡科级副职)的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局党组管理的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以上(含乡科级副职)的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投资和从业行为,具体指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等情况。包括未开展经营活动、已经停止经营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等企业的情况。
2.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之间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互相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局人事教育科举报电话:(0417)2998861
局机关党总支举报电话:(0417)2998857
中共营口市商务局党组
2019年11月12日